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通知,决定在我校进行干部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考察
时间:2016年6月22日(周三)14:30
地点:在办公楼上班的谈话人员在各自办公室等候,其余谈话人员在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谈话考察人员范围:
校党委委员(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
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学术委员会委员(科技处负责通知);
工会委员(校工会负责通知);
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三级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部门负责通知);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通知)。
二、书面征求意见大会
时间:2016年6月22日(周三)16:30
地点: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范围:未参加谈话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若考察对象为院系主要负责人,则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若考察对象为大学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则该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参加。(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三、相关要求
1.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责通知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参加谈话考察人员及参加书面征求意见大会人员的通知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 在办公楼上班的参加谈话考察人员在各自办公室等候,其余参加谈话考察人员在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书面征求意见大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前排集中就坐,将手机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
3.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故不能参加要提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联系人:王锐联系电话:88166185 13720453461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