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四风”。严禁各单位、各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学校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请各单位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成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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