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
经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各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全校处级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18日前。具体时间提前1天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会议地点
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自行确定。
三、参会人员
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处级干部、系(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机关部门全体人员。
四、会议内容
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包括会议准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重点通报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会议要求
(一)学院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主持;机关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向部门全体人员通报情况。
(二)要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提前形成通报材料。通报材料交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审阅,审阅通过方可召开通报会。
(三)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召开后3日内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