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建进学生公寓工作,开展百名先进进公寓服务学生活动。经校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党员进公寓志愿服务学生团,现就征集教师党员进公寓志愿服务学生团成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六大工程”,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通过组建教师党员进公寓志愿服务学生团,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活动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鼓励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项目。
(二)公益性原则。教师党员志愿者服务,是教师党员自愿为学生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
(三)规范性原则。教师党员志愿者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服务活动。
三、活动内容
通过进宿舍、访学生、送关爱的方式,在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中,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党员志愿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党员志愿者是指本人自愿、无偿为学生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党员志愿者的登记,原则上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向所属校内党委或党总支提出申请并登记。
(一)党员志愿者的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工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志愿者队伍;
3.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党员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党员志愿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党员志愿者服务团的各项规定;
2.履行党员志愿服务团作出的承诺,完成志愿服务团安排的服务工作;
3.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自觉维护党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团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5.参加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教师党员志愿者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培养、锻炼党员党性观念、理想信念、思想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教师党员服务学生的平台,做实做好。
(二)广大教职工党员可将《教师党员志愿者登记表》(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发送到所在校内党委或党总支,由校内党委或党总支提出意见后送党委组织部。
(三)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3月3日
联系人:赵补生 王锐
联系电话:88166185 88166159
电子邮箱:zzb@xup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党员志愿者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