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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7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的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2〕18号)精神,从2012年起,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三秦人才津贴”,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列为本次申报的对象。现就作好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陕西高等学校(包括省属和在陕部委属高等学校)的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具体范围不超出按陕学位办〔2012〕10号文件已登记认定并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学位办)审定的范围,每个学科限报1人,如有变动,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学科建设办将严格按照陕组发〔2012〕11号文件规定的 “三秦人才津贴”的条件、范围,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进行审查,认真筛选,对已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或多重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申报享受津贴人员情况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认真审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由学科建设办汇总申报材料,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材料报省教育厅汇总、审核后,由省教育厅报送至省委组织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材料报省教育厅汇总、审核后,由省教育厅报送省人社厅。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申报人员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三秦人才津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为了方便省财政制作津贴发放卡,上报时请同时附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四、注意事项

      1.做好“三秦人才津贴”实施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关怀的具体体现,请及时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anxi.gov.cn/)及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学院网(http://202.117.133.122/index.php),下载有关文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2.“三秦人才津贴”实施工作通知中已对人选的考核提出了总体要求,学科建设办将结合年度工作或项目研究情况,做好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并将其作为学校配套和省财政资金兑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董元      联系电话:029-88166177

      邮箱:gr@xupt.edu.cn

      附件: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资料

 

                                                       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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