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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四十二期党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各党总支:

我校第四十二期党校分别在长安校区、雁塔校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上课

地点

时间

授课内容

主讲人

长安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

526(周四)

16:201800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

郑大远

527(周五)

16:201800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康凯

531(周二)

16:201800

艰辛的历程、辉煌的成就

袁武振

61(周三)

16:201800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科学

发展观

张学广

62(周四)

16:201800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

作风

樊继福

69(周四)

16:201800

义务劳动

 

雁塔校区

五楼多功能报告厅

527(周五)

16:201800

艰辛的历程、辉煌的成就

袁武振

530(周一)

16:201800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科学发展观

张学广

61(周三)

16:201800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康凯

62(周四)

16:201800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郑大远

63(周五)

16:201800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樊继福

69(周四)

16:201800

义务劳动

 

二、相关要求

1.为加强管理,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辅导员(机关一、二党总支指定一名学员)作为班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和班长联系方式于5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学员上课应提前到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因故不能上课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学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学员写出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由班长收齐后装入学员入党材料档案。

4.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班长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校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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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5383106

邮政编码:710061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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