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通知,决定在我校进行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调研推荐
(一)谈话推荐
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14:30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
谈话推荐人员范围:
1.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2.近三年退休的正校级干部(离退休服务处负责通知);
3.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4.校工会委员(校工会负责通知);
5.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负责通知);
6.二级学院:研究生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代邮政学院、理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职学院和体育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学院通知);
7.综合部门: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学生处)、工会、团委、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审计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主要负责人(部门通知)。
(二)大会推荐
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15:00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大会推荐人员范围:
1.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2.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3.校工会委员(校工会负责通知);
4.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负责通知);
5.正处级干部、三级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通知);
6.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7.近三年退休的正校级干部(离退休服务处负责通知)。
参加大会推荐人员名单于13日上午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
二、组织考察
(一)谈话考察
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15:30
地点:在长安校区办公楼上班的谈话人员在各自办公室等候,其余谈话人员在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谈话考察人员范围:
1.参加谈话推荐人员;
2.相关单位成员(考察组确定)。
(二)书面征求意见
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16:00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书面征求意见人员范围:参加大会推荐但未参加谈话考察的人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全体成员。
三、相关要求
1.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责通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参会人员通知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参加大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戴口罩间隔就坐,将手机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参加谈话人员按时到长安校区办公楼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故不能参加要提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联系人:王锐 联系电话:88166185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