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2日(星期二)16:30
二、活动地点
长安校区西区学术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 校内党委职能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武装部;校团委、工会、离退处,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通知)。
2.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员(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通知)。
3. “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离退处负责通知)。
4. 师生党员代表(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网络安全空间学院、理学院负责通知)
四、相关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工作。
2. 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活动现场,按指定区域就坐,活动期间将手机调至会议模式,不随意走动,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3. 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自行佩戴口罩入场,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