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五)至4月6日(周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
二、相关要求
1.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放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平安。
3.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检查用水、用电情况,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广大师生的假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外出时要注意人身、交通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